《時雨伺服器玩家規章》
第一條: 禁止惡意破壞玩家遊戲體驗
- 若其中一方明確表明不喜歡被殺,經過勸阻另一方還繼續惡意殺人者。
- 如您有收到疑似騷擾的私訊,請截圖檢舉,發現是惡意騷擾行為者。
- 任何疑似破壞玩家遊戲體驗之行為,請截圖檢舉,發現是惡意破壞遊戲體驗行為者。
懲處: 初犯: 3~30天停權,累犯: 永久停權
第二條: 領地內禁止惡意破壞他人建築、偷竊他人物品、殺死動物
玩家已設領地表明其建築、物品、生物為財產皆不可破壞、偷竊、殺害!
(非領地內伺服器無義務幫忙管理,可檢舉但須看管理員願不願意受理)
懲處: 初犯: 3~30天停權,累犯: 永久停權 (非領地犯罪之懲處依照管理員判定)
第三條: 交易或租借詐騙
任何形式之詐騙伺服器皆不允許。
若經玩家查證舉報後,管理員判定為詐騙行為者。
懲處: 初犯: 3~30天停權,累犯: 永久停權
第四條: 禁止惡意使用Bug
發現Bug並拿來獲取遊戲資源或刷取大量遊戲幣或物資者。
如有發現Bug並告知管理員修復,會有獎勵(依照嚴重程度)。
請不要發現Bug且不告知管理員,還惡意使用Bug來使自己被Ban。
懲處: 永久停權
第五條: 非正當性之言論
- 禁止傷害人身之言論!
- 請勿使用任何形式宣傳與時雨社群以外之廣告!
- 請不要在公共頻道,與使用者發生任何形式之衝突!
懲處: 初犯: 3~30天發言停權,累犯: 永久發言停權